南通市海门区民政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公告
来源:网络 时间:2025-06-10

  3.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线个工作日内在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体检由南通市海门区民政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6.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携带身份证到南通市海门区民政局908办公室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工作由南通市海门区民政局组织实施■◆,考察小组提出考察意见。

  5.资格审查。南通市海门区民政局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岗位招聘数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情况及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部门(单位)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招考录用-其他招录栏,下同)公告。

  南通市海门区民政局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考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试总成绩同分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若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进行加试,取加试分数高者)■■★■★★: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被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集体研究后,名单在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2.报名时间:6月11日-6月18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领导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在考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考试总成绩同分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若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进行加试◆■◆■◆,取加试分数高者)。体检名单在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2■■.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普通高校在读;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上级有规定不得应聘到政府购买服务有关岗位的人员。

  详见《南通市海门区民政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

  聘用手续办结后不再递补◆★★■■。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由南通市海门区民政局组织综合考评★■◆■。试用期综合考评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1.面试对象■◆■: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

  3★★◆■★★.报名地点:南通市海门区民政局908办公室(南通市海门区北京中路1388号区民政局908室),联系电线■◆◆★◆.应聘者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①《南通市海门区民政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一份);②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2张■■★;③身份证、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学信网打印),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能力等。

  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照笔试40%■★★■、面试60%比例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并在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